转让出境社资质 北京办理出境社资质的流程
注册入境社资质公司 旅游服务公司注册要求
对外转让的旅行社公司现在均已无业务,在经营期间没有任何不良记录和投诉。银行流水和企业征信已查,没有对外投资和担保。注册地址是实际经营地址(需要变更),公司经营已经满2年了,随时可以升出境社资质。有打算经营出境游的客户可以考虑这家,标的价格合理、资源干净、带航空铜牌许可。资源少,出手率高,手慢无!!
北京旅行社转让变更流程:
1.公司名称变更,(字号备选2-3个)
2.注册资金变更,(国内社注册资金30万,国际社注册资金140万)
3.经营范围变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4.法人代表变更,(大专以上文凭,要求简历、照片)
5.注册地址变更,(实际经营地址,面积30平以上)
6.质保金变更,(国内游、入境游要求质保金20万,出境社要求质保金140万以上)
7.国税地税变更,(新旧股东之间做股权转让,按照股权比例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8.银行信息变更,(新法人的身份正原件变更银行信息)
9.旅行社许可变更,(现在文化局和旅游局在合并,变更审批流程长一些)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5、资金条件:
(1)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2)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6、质量保证金:
(1)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
(2)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
(3)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7、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设立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5)开户银行出具有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