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门诊部负责人条件资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的细则,迄今为止已经执行二十余年,主要目的在于规范医疗机构管理,确立卫生部在医疗机构管理中的法律地位,为医疗机构设立提供法律依据。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登记与校验、名称、职业以及监督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例如第十一条规定,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设置审批权限的划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其他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在城市设立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规定,医疗机构负责人需具备或满足下列条件: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5、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7、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二)、(三)、(四)、(五)、(六)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我们能帮医院筹备创办做哪些事务:
代办筹建诊所门诊部医院医院执业许可证,提供医院的筹建和开业前的准备:申请设置批准书,提供一系列的信息整合、可性行分析、项目优化调整、专业文书编写、选址调研、图纸设计、资质获取、材料整理、装修的审批、设计、资质和工商办理、医师注册等,完成装修和购买设备,消防环评,医院执业许可证等服务,以及公共关系管理服务。
服务项目(可根据单位实际需要选择组合服务内容)
各类诊所、门诊部、医院,包括:口腔、医疗美容、中医门诊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口腔、美容、肿瘤、康复、护理等)、医疗影像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血液透析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安宁疗护中心、消毒供应中心。诊所升级门诊部、门诊部升级医院等。美容院改造成医疗美容诊所或美容门诊。
服务地区:全国
无偿介绍专业医院装修公司、手术室装修公司、医疗器械公司、医药生物公司、医疗经营管理软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