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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资质新办

发布时间:2020-03-24 11: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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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资质办理

建委资质一级二级三级

 2020年1月受到疫情影响,社保由1680元降到700元左右,

政策截止到6月份,现在是投资资质的最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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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范围

1.机构范围:本辖区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劳务派遣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人员范围:劳务派遣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用人单位输送的劳动者,包括通过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灵活用工以及职业中介服务等方式输送的劳动者。

3.时间范围:自2月28日起。

二、管理要求

劳务派遣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向用人单位输送劳动者前,必须进行防疫排查,有武汉接触史或密切接触史,未过隔离期,或有疫情相关不适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输送给用人单位。目前在湖北的员工不得返京,其他地区返京人员严格落实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措施。必须督促指导用人单位降低人员住宿和办公密度,每人办公占有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原则上不安排在地下空间居住。向用人单位输送的劳动者,必须实施实名动态管理,登记以下5项重要信息:

1.劳动者姓名;

2.劳动者身份证号;

3.劳动者手机号;

4.用人单位名称;

5.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劳务派遣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将动态管理5项信息数据报送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指导辖区劳务派遣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时准确记录相关信息,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信息报送时间和方式

1.报送时间:每3天为一个周期,报送一次信息,自3月2日(周一)起开始报送,第二次为3月5日,依次类推。报送截止时间为报送日下午4点前。报送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2.报送方式:将信息数据电子版发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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