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办培训机构证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发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而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则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通常在培训行业我们都会选择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
一、培训机构资质办理条件:
条件一: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并且具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在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招生,举办实施小学、初中和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
条件二:申请举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并且企事业经营状况良好;而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没有违规办学的经历。
条件三:培训机构必须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办学条件和要求、布局合理。
培训机构资质办理流程:
流程一:申办单位或个人向教育局综合教育科呈交办学申请书及所需的办学材料、证明、证件,给申办单位或个人出具到银行开户证明;
流程二:申办单位或个人凭开户证明到国有四大银行(任意一间)开户并存入所需的办学资金,并凭存款凭证到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办学验资报告;
流程三:申办单位或个人向教育局综合教育科呈交全部有效的办学材料。
二、办理程序流程
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办、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
(一)申请筹办
申请筹办时,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
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培训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办结时限: 30日
(二)正式申报。
三、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
2、《深圳市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
3、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
4、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
6、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7、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
8、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
出资额的报告。
(三)审核办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