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识别某一商品、服务,形成个人、企业显著标志而向国家商标局提交申请的过程。申请提交的商标,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在文字、图案、颜色、字母、数字、三位标示和声音等元素上设计商标。其中,在商标颜色设计方面,有许多申请人表示存在疑惑,到底我的商标该用黑白还是彩色好呢?
一般来说,商标*为基础的作用就是区分商品的来源与服务的提供者,使得产品在众多同类商品中彰显特色,体现品牌的魅力所在。好比全球代表性的彩色商标:麦当劳黄色“M”标,其在全球享有不容小觑的品牌效应,而其代表性的黄色“M”标更是消费者区分一切同类产品的判断因素。正因为麦当劳在图形商标“M”上多申请了一个颜色保护,即使后面市场上出现了深受消费者喜爱的M豆巧克力,同为“M”字商标,消费者也能轻易地区分开。
诸如麦当劳这样的经典案例,假如“M”标突然换成了其他颜色,可能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与不安,这就是部分企业非得注册颜色商标的原因。对此,又有哪些情况*好是进行颜色商标的申请呢?
1,产品特性需求:如涂料、彩色画等等,通过颜色的辅助可以使用产品更加形象生动;
2,有一定影响的标志或人物:颜色的结合已经成为了该标志或人物不可缺少的部分,比如麦当劳黄色“M”标、加多宝的金色商标、红色的红牛商标等等;
3,可能被驳回的商标:对于商标设计过于简单的商标,如果以黑白形式申请注册可能遭到驳回的处理,如果赋予颜色的设计可能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此外,除了能突显产品特性的颜色商标之外,黑白商标又有多大的用处呢?黑白商标相对于彩色商标,*大的优势在于黑白商标的“自由性”。一方面,企业可在后期因不同需求对黑白商标进行上色宣传推广,使得商标更加符合、贴切当时的情景。另一方面,黑白商标在商标保护上更具优势,因为彩色商标只针对某一特定颜色商标有保护作用,而黑白商标是全面保护。对此,有人提出先申请彩色商标,后续在经营中改用其他颜色即可。但事实却没那么简单: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使用时,有下列的行为之一,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注册商标: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其中的第一条“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自然就包括了注册商标注定的颜色。如果擅自改动彩色商标指定的颜色,可能随时遭到商标撤销的处理,结果得不偿失。
综上,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对于黑白商标、彩色商标的选择,更多地应该站在自身的角度、长远的角度上思考问题。彩色商标尽显特性,而黑白商标“包罗万象”,更加符合变化莫测的社会、消费者需求。对此,小七还是建议没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好选择黑白商标进行申请注册,避免后续出现、撤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