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标准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照明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质量合格的大型照明工程的设计不少于5项,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照明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具备独立进行照明专项指标(照度、亮度、结构强度等)的测试仪器和计算设备。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3)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
人员配备:
1、照明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人员:3名;照明工程相近专业有供电照明、建筑设备(电气)、公用设备(动力)、电气(工程)自动化等专业;
2、建筑学专业人员:1名;
3、电气工程师:2名;
4、结构工程师:1名;
5、造价师或中级造价员:1名;
6、其他专业人员:1名;其他专业包括光学、环境艺术、计算机、美学、电光源等专业。
资质上报流程
第一步 工商注册
第二步 购买软件(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
第三步 配备人员并注册人员
第四步 准备上报资料(网上申报并打印形成上报材料)
第五步 递交材料
第六步 审批(审批流程)市建委-省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