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车牌买卖的新闻多次上了热搜,2020年10月31日,相关部门针对京牌买卖展开了“平安3号行动”,为打击京牌交易此次行动抓捕了嫌疑人166人,其中有124人被刑拘,被冠以“买卖国家公文罪”论处,但是这种说法真的能站住脚吗?政策上的漏洞应该由刑法来填补吗? 今天京牌办-京牌喃喃便来和大家分享下面这篇文章,大家都有怎样的想法和看法,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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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牌买卖以结婚过户为主,所有流程均正规
京牌买卖中最为火热的交易方式就是结婚过户,买卖双方以过户京牌为理由,通过所属民政局领取合法结婚证,随后再通过车管所的正规手续将京牌过户给买方,完成交易后双方离婚结束本次交易。
这个交易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虽然有政策规定北京车牌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出售或出租,但是结婚过户的方式并非是此类交易,在某种意义上来讲这属于一种婚内赠予,那么结婚证合法、过户也合法、赠予更加合法,这也代表着所有流程都属于正规流程,又怎么牵扯到买卖国家公文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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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客车指标通知书,被认定为国家公文
买过车的朋友肯定都知道,想要在京购车上牌,需要先登录北京小客车指标管理调控系统参与小客车指标摇号,经过每两个月一次的摇号,中签后下载所谓的《小客车指标通知书》才能到4S店购车。
但是上文我们也提到了京牌结婚过户属于婚内赠予,虽然目的不纯且牵扯到金钱,但在流程上是合法的,所以只能将罪行定义在小客车指标通知书这个国家公文上,但是想要获得这个通知书的前提就是必须要结婚,那么这个结婚证又是否属于买卖而来呢?
结婚证在某种意义上是大于小客车指标通知书的,所以相关部门理应将罪行前置化,也就是说被抓捕的应该是那些结婚目的不纯的人群,但是如果这样来算,被抓捕的恐怕就不仅仅是这166人,被刑拘的也不应该是124人,而是应该乘以上万倍甚至数十万倍。
但是由此一来,牵扯范围甚广,这与打击京牌买卖有了很大出入,因为中国历来有彩礼和嫁妆一说,更有很多人嫁女如同卖女一样,以此来获取巨额财富,那么这种行为又是否侵犯了婚姻法,是否应该和以此买卖京牌的人一起被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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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开婚姻法,用刑法来弥补政策漏洞实属不应该
通过上文的内容相信有读者已经发现了问题所在,那就是京牌的交易方式-婚姻,相关部门不能拿婚姻法说事,只能将侧重点放在买卖国家公文罪上,但是要知道结婚过户买卖京牌的流程都是合法行为,这并非是有人投机取巧,而是说这就是一个可以被利用的漏洞。
现如今有124人因买卖京牌被刑拘,同时“平安3号行动”依旧再进行,但是从事发到现在,没有任何一个被刑拘的人被当庭审判,甚至连开庭审理都不曾,这就更加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相关部门或许知道这一举动站不住脚,更知道用刑法来弥补政策漏洞的行为不妥当。
才导致当前这种一拖再拖的局面,同时也引起了诸多公众人物的质疑,更有人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停止这种用刑法弥补漏洞的行动,而是应该从问题根源出发,完善政策诸多漏洞,并对投机取巧的人做出适当、合理且合规的处罚,如果一味的一意孤行,很有可能导致此次治理京牌买卖的举措再一次走向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