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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领域百问百答之成都市旅行社篇申请业务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3-09-05 21: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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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领域百问百答之成都市旅行社篇申请业务经营许可证;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在具备什么条件以后,才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部门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可直接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直接进行申请,获批后需要足额缴存质量保证金140万元(包括原有20万元)并足额交出境游旅行社责任险;


1.企业法人营业(原件);


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原件;


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4.增存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5.连续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部门罚款以上处罚的承诺书。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多少质量保证金,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多少质量保证金。


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经营国内旅游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入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缴纳质量保证金后,旅行社连续三年没有因为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部门罚款以上处罚的,监管部门应当将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减少50%,目前,文化和旅游部为进一步推动旅行社纾困发展,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可根据旅行社自行申请,实行100%暂退。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会务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旅行社服务需要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吗,需要哪些手续?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设立任何类型旅行社,都必须要向相关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故有旅行社服务业务就必须要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旅行社如何办理旅行社经营场所变更手续,有哪些程序?


旅行社经营场所经营者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中申报变更地址,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批通过后打印新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送达旅行社。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旅行社设立分社需要交纳质保金吗?需要交纳多少质保金。


需要,按照《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交纳质量保证金,经营境内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不少于20万元,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向分社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5万元。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分社及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经营活动,可以自行承担责任?


不可以,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旅行社分社及旅行社服务网点不具备法人资格,以设立分社,服务网点的旅行社的名义从事《条例》规定的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由以设立分社,服务网点的旅行社,承担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的分社可以设立服务网点吗。如果可以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分社不得设立服务网点,设立社可以在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内设立服务网点,设立社在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设立分社的,可以在该分社所在地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划内设立服务网点。


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可以随意选择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吗?


不可以《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旅行社经营规范,第三十八条,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其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应当符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接待服务能力的要求,不得随意选择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


成都市旅行社旅游经营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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