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设立审批出版物零售单位登记;
一、业务办理名称: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审批。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适用范围: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审批事项;
四、审批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出版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五、申请条件:符合规范要求,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六、申请材料:
1、出版物零售单位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协议;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
5、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审批告知承诺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七、办理流程:
01.受理
02.审查
03.决定
04.制证
05.颁发和送达
设定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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