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欧盟成员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地区总部或控股公司以及中介业务的绝佳解决方案。快速全面的注册流程和优惠的税收制度,以及与40多个外国司法管辖区签订的双重征税条约。
概述
塞浦路斯岛位于地中海东部,地处欧洲、亚洲和非洲三大洲的枢纽,地理位置优越。
塞浦路斯是欧洲重要的商业中心,为外国投资者提供诸多优势,例如低税避风港、经济稳定、欢迎各类投资。塞浦路斯的公司注册程序对所有商业实体基本相同,结构简单明了。
私人有限公司是塞浦路斯最常见的公司类型,由一个或多个合伙人创立,最多50个。如果结构正确,可以提供一种节税的方式来开展国际业务。公司必须在塞浦路斯设有注册办事处和当地公司秘书。股东认购股份,无论是货币股份还是非货币股份,这些股份都有名义价值,不能转让。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员仅在其股份名义价值范围内对公司债务和义务承担责任。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最低资本要求。
塞浦路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基本信息:
公司结构:
仅一名股东(也可以是法人,无国籍或居住地限制)
仅一名董事(也可以是法人,没有国籍或居住地限制)
保密:
受益所有人的详细信息——属于公共记录的一部分
股东详细信息——属于公共记录的一部分
董事详细信息——属于公共记录的一部分
税收:
根据塞浦路斯税法,塞浦路斯公司默认被视为塞浦路斯纳税居民,利润税率为 12.5%。但是,非居民公司无需缴纳塞浦路斯税,前提是公司的管理和控制权在塞浦路斯境外行使,并且公司不在塞浦路斯获得任何收入。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无法利用塞浦路斯双重征税协定网络。
会计要求:
塞浦路斯公司必须向当地税务机关和公司注册处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法》要求塞浦路斯公司根据国际会计准则保存适当的会计记录。第一个报告期可以从成立之日起长达 18个月,此后必须每年编制财务报表。
成立时间:7个工作日+快递配送时间
最低实缴资本:无最低资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