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概览速览如下:
一、资质等级
建筑幕墙设计专项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甲级为最高等级。
二、企业资信
甲级:
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
乙级:
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三、工程经验
甲级:
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6项。
乙级:
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四、工程结算收入
甲级:
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
乙级:
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五、技术条件
企业技术负责人:
甲级: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经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乙级: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
甲级:具有从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机械类专业不少于6人,建筑结构类专业不少于4人。
乙级:具有从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机械类专业不少于3人,建筑结构类专业不少于2人。
注册建造师:
甲级: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乙级: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甲级和乙级都需要具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并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以上便是建筑幕墙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概览速览,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