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国家局名称(指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预先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此类名称可以无行政区划),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关流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家局核名的条件
1.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2. 国务院批准的;
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4. 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6. 另外,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名称,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已经登记的跨5个以上国民经济行业门类综合经营的企业法人,投资设立3个以上与本企业字号相同且经营1年以上的公司,同时各公司的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门类。除有投资关系外,该企业名称应当同时与企业所在地同一行政区域内已经登记的或者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字号不相同。前款企业名称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除有投资关系外,还应当同时与企业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已经登记的或者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字号不相同。
7. 如果企业名称中包含“中国”字样,则须有外资企业作为股东(不含港澳台)。
二、国家局核名的流程
1. 向国家工商总局网址提交名称申请。时间一般是10到25个工作日,一次性顺利的话12个工作日左右,最慢18个工作日就会有结果;
2. 若审批通过,会下发名称核准通知书。然后需拿着名称核准通知书到落地区域办理落地;
3. 落地完成后,就可以按照普通公司的注册流程办理注册事宜。
三、办理国家局名称核查材料
1. 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2. 提供想要的名称(3-5个以避免重复);
3. 提供材料(股东信息、公司股份比例);
4. 公司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
5. 注册地址(在哪个省和哪个区);
6. 注册资本(无行政区划不小于5000万,无行业不小于1亿)。
在申请核名过程中,需注意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存在不以自行使用为目的恶意囤积企业名称、提交虚假材料、故意申报与他人近似或禁止使用的企业名称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