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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指引网络微短剧四川成都市地区的办理要求

发布时间:2024-08-09 12: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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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指引网络微短剧四川成都市地区的办理要求


2024年申请重点网络微短剧普通微短剧备案规则;


一、账户:


1.对象:有重点微短剧,普通微短剧备案需求的制作主体;符合资质且有其他微短剧自审自播需求的平台。


2.条件:制作主体需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平台还须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已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内登记备案”,且业务类别包括第二类第四项:网络剧(片)的制作、播出服务。


3.所需材料:


材料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平台还须提供《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材料2:《信息备案登记工作人联系人名单》;


二、备案:


根据微短剧篇幅,制作传播周期,艺术形式等发展实际,推动优化审核机制,提供管理效能,落实“分类分层审核”制度,对微短剧按三类分三个层级进行审核管理。


重点网络微短剧:


符合特殊题材,总投入预算额度达到100万元及以上,长短视频招商主推活在各终端首页首屏推荐播出,自愿按重点网络微短剧申报等几种条件之一的项目,为重点网络微短剧。


成都市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核发地区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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