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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牌照转让,收购,企业相关问题解决

发布时间:2019-08-29 10: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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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申请经营金融信息服务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提交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申请人,只提供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  

(一)企业名称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五)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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