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酒店消防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与住建部门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酒店消防基本要求如下:
一、小旅馆所在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建筑耐火等级低于二级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层数不应超过2层;
(二)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
二、小旅馆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采用实体砖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三、小旅馆每个楼层应至少有两个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个:
(一)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且每层人数不超过25人;
(二)楼梯间应通可上人屋顶平台,通向屋顶平台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三)疏散楼梯应采用室内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当室内封闭楼梯间设置确有困难时,可设置敞开楼梯间,但每层朝向公共疏散走道或楼梯间开启的门窗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窗,且能自行关闭。
四、超过两层的小旅馆疏散楼梯间应为封闭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设置确实有困难的,通往楼梯间内的门、窗、孔洞必须设置乙级防火门分隔。
五、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小于0.9米,房间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7米,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应不小于0.9米,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六、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楼梯口应设置相应的灯光式疏散指示标志、发光型辅助疏散标志。
七、灭火器应按照每40平方米至少配备一具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置 , 灭火器应放置在便于取用之处,且每个放置点不应少于2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