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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

发布时间:2020-08-26 10: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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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21世纪中国*大的变化是什么吗?

 

女性的地位由家庭的附属转变为“家庭的核心”。

 

社会各界对女性的关注和尊重到达了“历史的新高度”,浓厚的氛围衍生了一系列针对女性生活和健康的产品和服务,尤其明显的是这款互联网APP——大姨吗。


“大姨妈”的发展简史

 

大姨吗是一款以经期健康为核心,关注女性身体健康的手机应用,其功能包括经期记录、经期预测等,可谓是事业型女性的福音。

 

这款APP成立于2012年,创始人柴可是一位连续创业者。“大姨吗”和“大姨妈”均为这款APP应用的商标。

 

这款APP所属北京康智乐思网络科技公司(行业俗称“大姨吗公司”)。

 

“大姨妈”商标的注册历程:

 

1、2013年4月1日,大姨吗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9类和第42类“大姨吗”商标;

 

2、2013年10月17日,大姨吗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38类“大姨妈”商标;

 

3、2014年9月,大姨吗公司申请的第9类和第42类“大姨妈”商标获得商标局的核准注册公告;

 

4、2015年1月,大姨吗公司申请的第38类“大姨妈”商标获得商标局的核准注册公告。


“大姨妈”商标被判无效

 

一直以来,姨妈圈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暗潮汹涌。

 

近期,经期管理类APP“大姨吗”已经注册通过的商标“大姨妈”被判无效,理由是**词汇缺乏显著性。

 

同一时间,“美柚”APP意料之外,却情理之中的也成为这件事的“主角”。

 

美柚是厦门美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推出的国内首款女生助手类手机软件,主要功能包括经期记录、经期预测、购物等。

 

据悉,商标评审委员会发给大姨吗的裁定书落款时间是2017年8月28日,申请人为厦门美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为北京康智乐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裁定书直指——康智乐思的主要产品是大姨吗APP。

 

裁定书显示,申请人在2016年9月8日,对第12358149号“大姨妈及图”商标(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现已审理终结,结果是无效。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是,争议商标的文字部分“大姨妈”是已有的常用词汇,多指女性经期,而用在特定商品上,无法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不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性。

 

同时也明确指出,“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带有明显恶意,企图独占大姨妈商标,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故事发展到这里,结果可想而知,“大姨妈”商标被判定无效。


那么,商标取名应遵循什么“规则”呢?

 

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


(一)仅有本商品的**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第十三条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注册相关的法律条例,企业应予以重视。7号网服务于知识产权行业多年,深知商标对于企业的战略意义。

 

本次康智乐思的“大姨妈”商标遭到无效判决,这个结果或许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大姨吗公司”的IPO进展。

 

同时,相信通过这次的事件,也能让更多的企业聚焦商标品牌和知识产权,为今后企业的蓬勃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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