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注册的企业公司申请国家总局的公司名字有啥要求
公司名称是公司设立和注册登记的法定要件。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审批,对于其他的公司,公司名称登记一般与公司开业登记同时进行。
在一定范围内,只有一个公司能使用特定的、经过注册登记的名称。禁止同类业务的公司使用相同或类似名称,是保护工业产权、防止不正当竞争、防止商业欺诈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名称的范围是相当有限的,即: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同行业的企业不能有相同或类似的名称。
公司组织形式:
在我国开设公司通常有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较为常见的是有限公司,国外常见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公司名称中可以不含行政区划或者不使用行业限定,但是相对会有条件限制的,例如:注册不带地域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以上,注册无地域、无行业类别的,注册资金是需要1亿以上,而且,无行业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需要跨国民经济五大行业才可以,这些公司名称需经国家工s行政管理总局核准。
常见的公司名称一般有3种形式:
1、地区+字号+行业+公司组织形式,例如:北京大地科技有限公司
2、字号+行业+公司组织形式,例如:大地科技有限公司
3、字号+公司组织形式,例如:大地有限公司
公司起名需要注意的事项:
1、不能重名:相同或相似。
2、不能触犯驰名商标。
3、不能与知名公司名字混淆。
4、尽量不用地区名称及简称。
5、不能使用繁体、数字、英文。
6、不能使用行业通用词汇。
7、不能使用名人字号。
8、不能带有宗教色彩。
创业之路任重而道远,每一步都不易,看似简单的一个起名就有诸多注意事项,致敬那些辛苦的创业者们。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