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业 管 理 企 业 从 业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招 生 简 章
一、培训对象:已取得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证书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物业管理法律基础知识。
2、物业管理条例讲座。
3、物业管理纠纷防范案例分析。
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物业管理合同。
三、证书复检:学完全部课程后,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对持有建设部颁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者,作为物业管理继续教育内容,在证书中作继续教育记录(盖章)。
四、收费标准:培训费:450元/人五、备注其他项目:
一、安监局:操作证取证(复审):电工低压、电工高压、电气焊、制冷维修工操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