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马是国际海运中心之一,有两个主要的港口,是世界第三大船舶的注册国,同时有两个国际机场,便利的交通也给巴哈马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优势。
注册优势:
1. 对于公司来说,公司的注册信息是完全保密的;
2. 不需要申报年利润和财务状况;
3. 任何在巴哈马以外的商务活动和交易都是免税的;
4. 商业运作的相关信息也是完全保密的;
5. 公司的注册资金没有相关限制;
6. 股东或者董事可以在任意国家举行会议或者是派代理参加相关会议;
7. 政治经济稳定;
8. 通讯方便;
9. 公司成立后可在世界各地开立银行账户,无外汇管制,资金及盈利自由进出不受限制。
公司类型:
巴哈马有两种类型的公司:(i)根据1992年公司法注册的公司(“国内公司”)和(ii)根据2000年国际商业公司法注册的公司(“ IBC”)。
对于国际商业公司(IBC):
1、它们主要用于在巴哈马没有联系的离岸实体开展离岸业务。
2、IBC可能只有一名股东和一名董事;尽管IBC必须在任何时候都保持现任官员和董事的最新备案,但不需要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也没有义务提交年度声明。
3、如果IBC要在巴哈马境内开展业务,则必须由中央银行指定其居民。此名称将继使用IBC但是需要受到Exchange Control的监管,因此将要求IBC获得操作外币帐户的许可。
4、对于国内公司和IBC而言,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责任将限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出资。
对于外国公司而言:
外国公司可以无须在巴哈马经营分支机构,但一旦该实体被视为在巴哈马经营“企业”,则必须在总书记处注册为外国公司。
《公司法》对“企业”的定义如下:
1、维持营业地点;
2、持有指明业务的牌照(或持有牌照的规定);
3、持有出售证券的许可证(或要求持有许可证);或者有本地电话清单。
4、要进行注册,公司必须特别提交公司备忘录和公司章程的副本以及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详细信息。颁发注册证书,然后该公司与巴哈马成立的公司具有相同的职位。
注册条件:
1. 一位以上的公司董事(无国籍限制的自然人或法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公司注册成立时需要两个股东,成立后可把所有股份转到同一个人手中。
2. 一位以上的公司股东(无国际限制的自然人或法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
3. 会计师介绍信,银行介绍信。
4. 注册资本:标准50000美金,超过50000的注册资本政府每年收1300美金。
5. 注册代理:所有公司必须在巴哈马设立注册办事处及注册代理人。
6. 秘书:巴哈马公司不需要委任公司秘书。
7.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必须是任何一家持牌的管理公司或律师事务所的地址。
8. 巴哈马公司名称: 巴哈马必须以Limited, Corporation, Incorporated, Sociedad, Anonima或其缩写作结尾。公司名称不能与已合法注册的公司相同或太相似,公司名称不能含有ROYAL或IMPERIAL或任何令人觉得与巴哈马政府有关联的字眼。
9. 税务:巴哈马离岸公司并不需要缴纳任何的直接税或其他税项。
10. 公司财务报表:公司无需聘请会计师审核其财务报表,也不必把财务报表提交任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