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指点兔!
[全国]

市政公用工程资质转让,改革后首次公布

发布时间:2021-08-04 18:06:41
浏览:419

近年对建筑资质的监管越来越严格,对办理也越来越困难。所以很多需要资质的企业和公司选择通过资质转让获得相应的建筑资质。但相对于整个市场来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所占的比重还是比较小的。所需要的资质在省内是没有的,需要跨省转让。

顶呱呱资质服务平台

1、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办理流程如下:

(1)购买方购买转让方的整个公司,更换市政公用工程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2)收购完成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要变更,将公司迁至买方所在地。

(3)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必须向原注册地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转让。

(4)向新注册地建设部门申请资质证书,注册变更地点,提交变更材料。

2、变更市政公用工程登记地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2)原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资质变更批准文件;

(3)公司章程。

(4)公司变更注册地的决议文件;

(5)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6)公司新注册地的营业执照;

(7)企业资质申请表;

(8)原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注销和变更。

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整体转让不变更;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是通用的,只要有市政公用工程资质证书,企业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买家取得资质证书后,可以在买家所在地购买具有原资质的公司,从事相关业务。要注意外省企业进入本省开展业务,需要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的扩大和提升,应当在原专业资质所在地进行。买家要办理的话,需要当地派人办理。更多资质办理疑问可上顶呱呱资质服务平台了解。

KQsChDk8udsX0tQtcaKhGwsRG8KNWnp8NZlK5To9 (1).jpeg

免责声明:该文章内容及资源由会员发布或转载,本站仅提供空间服务;如涉及侵权(版权/著作权/肖像权/商标等)请联系信息发布者删除,如需平台帮助请联系QQ:505857069,相关法律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8号-《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4-17条。

© 2020 指点兔

粤ICP备18159886号 深圳市起兴互联网络有限公司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