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评价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 营商环境报告》,菲律宾营商环境评分为 62.8,在 190个国家中排名第95位,排名较上年上升29 位,被评为营商便利化改善幅度最大的 42 个经济体之一。各项排名情况: 开办企业(171)、办理施工许可证 (85)、获得电力 (32) 、登记财产(120) 、获得信贷(132) 、保护少数投资者 (72)、纳税(95)、跨境贸易(113)、执行合同(152)、办理破产 (65)。
取消公司最低实缴资本限制
根据世界银行评价,2018 年菲律宾简化了税务登记和商业许可程序: 2019 年菲律宾废除了国内公司最低实缴资本限制,对外资持股比例低于 40%的国内企业仅设 5000 比索(约 100 美元)的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对外资持股比例超过 40% 的国内企业仅设 20万美元的最低注册资本限制,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
菲律宾公司设立形式
根据菲律宾《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外商在菲可设立的实体企业形式包括股份公司、合伙公司、个人独资公司、分支机构、代表处、区域总部或区域运营总部等。
菲律宾公司设立步骤
注册公司名称。注册公司名称需向相应机构提交申请,经审核无重名后才予以注册。独资企业的商业名称注册需向贸易和工业部(DTI)提交,合伙企业公司名称注册需向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
申请获得经营许可证。在菲成立新公司需获得公司营业地市长办公室的营业许可证,申请许可证一般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DTI 注册或 SEC 注册凭证;
(3)涵盖企业所在地财产的租赁合同或所有权凭证;
(4)位置或分区许可证;
(5)建筑许可证及占用许可证;
(6)公众责任保险;
(7)巴郎盖许可证;
(8)消防安全证书。
注意:如果所成立公司中外资股比超过40%,必须向菲律宾投资署(BOI)申请营业许可。
获得所需其他执照和许可证。企业需根据业务类型和性质申请获得相应的执照和许可证,比如运输企业需从菲陆路运输特许经营和监管委员会(LTFRB)获得许可;涉及人力和教育业务的公司需从菲律宾劳动和就业部(DOLE)获得许可;商业银行和贷款机构需从菲律宾中央银行(BSP)获得许可。
获得税号和雇主责任保险号。企业设立后,需首先在菲税务机关进行登记,申请纳税编号,同时在社会保障系统(SSS)中取得雇主责任保险号,并向社保系统和劳工就业部(DOLE)登记公司职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