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2、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3、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提报资料
1、《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个人 原件1份
2、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 原件1份
3、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 个人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纸质; 非必要
4、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个人 原件1份
5、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个人 原件1份
6、消防应急预案。 个人 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