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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字头国家局无行业公司名称注册条件

发布时间:2023-09-11 16: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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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字头国家局无行业公司名称注册条件。搜索苑佳俊办理

国字头,是指名称以“国”字开头,一般常见于企业或机构名称。国字头的名称往往比较醒目,在中国,国字头企业或机构往往与国家相关,代表着一定的实力和影响力,在市场上也更具有优势。基于此,有部分苑佳俊也想注册国字头的企业名称。那么,国字头企业能注册吗?苑佳俊带大家先来看看今天的案例——2_副本.jpg

本例复审企业在注册审查时被驳回,苑佳俊随后提交了驳回复审请求,其复审理由为复审企业为苑佳俊精心设计而成,经宣传使用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且存在含有“国”字头、“国信”字头的企业获得核准注册在先。

国家工商总局复审认为,申请企业由文字“国信企明星”构成,作为企业使用在指定服务上,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企业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企业授权确权案件审理具有个案性,苑佳俊所述其他企业取得注册的情形不是准予本案申请企业初步审定的当然依据。苑佳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企业具有可注册性。故申请企业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应予以驳回。

综上案例审理情况来看,国家工商总局驳回本例复审企业的主要理由是该企业名称属于《企业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指定的情形,即“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201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企业的审查审理标准》,对国字头的企业审查进行了规定:一、对“国+企业指定商品名称”作为企业申请,或者企业中含有“国+企业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069_副本.jpg

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企业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企业,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国”是“国家”,也是中国人信赖依赖的“祖国”,企业名称用“国”字为首,容易让公众产生误解,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无形中像用国家的信誉在做背书,国家工商总局定会从严审查,慎之又慎,因此小天建议各位苑佳俊在规划设计企业时,应尽量避免注册“国”字头企业,选择更合适的名称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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