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全称为吉尔吉斯共和国)地处中亚腹地,全国山地占国土总面积的90%,终年可见雪山,素有“中亚瑞士”之称。吉尔吉斯斯坦地处欧亚枢纽,是世界贸易组织、独联体、上海合作组织、欧亚经济联盟等多个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成员。其贸易、投资条件较为便利,可作为生产、加工和商品分拨转运基地,产品向中亚及独联体等其他国家辐射。
吉尔吉斯斯坦的主要商业法律结构:
有限责任公司(LLC)。
股份公司(公共/私人)。
代表处/分公司。
吉尔吉斯斯坦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授权资本:
法人实体的法定资本数额由其参与者在其组织文件中确定。应该注意的是,股份公司的授权资本不得低于100,000 吉币,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授权资本可能很小,至少1吉币。
在股份公司中,法定注册资本必须在成立时全额缴清。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资本必须由其参与者在有限责任公司向司法机构进行国家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全额缴清。如果授权资本在一年内未缴足,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宣布减少授权资本并按要求进行登记,或者通过清算停止运营。
在吉尔吉斯斯坦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所需的背景数据: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参与者的数据(姓名、公民身份、护照/公司组成文件);
授权资本金额;
活动种类;
在吉尔吉斯斯坦选择的银行以及在该银行开设的账户种类;
要求的其他文件和数据。
*所有文件必须翻译成吉尔吉斯语。
所有提供的文件必须在参与者(股东)所在国的吉尔吉斯斯坦大使馆进行公证和合法化,或在公证后由有关当局根据1961年海牙公约进行海牙认证。
在吉尔吉斯斯坦注册公司时,创始人无需在场。仅在开设银行账户时才需要董事在场。
任命吉尔吉斯斯坦董事:
可以任命吉尔吉斯斯坦公民或外国公民担任董事。
在吉境内工作的外国公民必须获得工作许可证。
可聘请吉尔吉斯斯坦人担任临时董事服务。这些董事可以执行各种任务,与税务稽查机构、海关或银行互动。使用此服务的主要要求是客户的业务完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