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天府新区政务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
成都市天府新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申请;
申请天府新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条件:
1.天府新区自贸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导演,表演,播音注册,摄影,编导等相关以上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
4.在申请之日起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申请天府新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2.申请报告;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主要管理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务成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6.办公场地证明;
7.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8.取件委托书;
成都市天府新区自贸区以外设立的公司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则由市局管理,请知悉,属于自贸区的,由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办理,如果你没有符合业务的实际经营场所,则不达标办理要求。
成都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