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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设立一个集团公司,这事得按部就班,跟着一定的法规走。以下是你需要知道的主要条件和整个设立流程的步骤,让你有个清晰的头绪。
设立条件
1. 注册资本要求: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得有5000万人民币以上,而且至少要有5家子公司。
2. 注册资本总和:母公司加上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要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
3. 企业类型:母公司得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如果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当核心,注册资金得有1亿元人民币以上。
4. 法人资格:集团内的每个成员单位都必须具备法人资格。
工商设立流程
1. 咨询与领表:先去相关部门咨询清楚流程,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好需要的材料。
2. 名称登记:提交你的名称登记材料,然后等着拿《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名称核准。
3. 领取通知书和表格:拿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再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相关表格。
4. 提交申请材料:把所有材料整理齐全后递交,递交完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5. 领取登记证:按照《受理通知书》上的日期去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办理周期
通常情况下,设立集团公司的整个过程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但具体时间还是得看具体地区和情况。
需要的材料
1.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 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3. 母公司对集团成员的持股或出资证明。
4. 《指定(委托)书》。
5. 《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书》。
6. 集团全体成员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
7. 集团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8. 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所需的材料。
设立集团公司虽然步骤多,看起来可能有点繁琐,但只要按照流程一步步来,还是很有条不紊的。办理前,最好办理之前咨询一下我们呢,确保所有信息这样才能确保整个设立过程顺利进行。我是经典世纪杨琪发,欢迎随时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