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套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的条件和费用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经营场所佐证材料;
4.营业设施设备佐证材料;
5.法定代表人资料;
6.经理、计调、导游人员资料说明;
7.企业章程;
8.出资人身份证;
9.告知承诺申请书。
备注:因各地政策不同,办理所需资料可能有差异,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对于想要在北京开展旅行社业务的企业或个人来说,了解北京旅行社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和周期是必不可少的。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内容,以帮助您顺利开展旅行社业务。另外,若是您需要帮助办证,也可以直接联系我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关于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的通知》: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办理旅行社许可证的条件:
1、注册资金:旅行社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30万元;
2、办公场所:需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室、接待室等;
3、人员要求:至少有3名持有导游证的专职工作人员;
4、质保金:需缴纳20万元的质保金,可暂缓至24年四月份缴纳;
5、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旅游管理制度,包括行程安排、安全措施等。
注意事项:
1、提前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准确。
2在选择代理机构或自行办理时,要充分考虑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
3、办理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或寻求人士的帮助。
2024年北京市文旅局已经率先发布了1条新的政策,主要是针对质保金的,现在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可以不用交旅行社质保金,这一部分前可以用于企业的日常运营,企业后续可能通过购买商业险的方式替代旅游质保金。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申请范围: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丰台区,东城区,西城区,顺义区,怀柔区,房山区,密云区,平谷区,延庆区,大兴区,昌平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