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孟加拉有限责任公司,也称为有限责任公司,被视为独立于其所有者和股东的实体。简而言之,企业本身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董事将不对企业产生的任何债务或义务承担个人责任。
董事和股东将只承担所申报的特定金额的责任保险。这些公司提供具有特定权利、权力和义务的不同类别的成员。通常,成员人数限制在 2至 50人之间,至少重要2名董事,他们必须年满 18 岁并日没有破产或犯罪记录,董事没有国籍或居住地限制
通过选择孟加拉有限责任公司结构,您可以保护个人资产,同时避免公司可能带来的成本和复杂性。
孟加拉公司注册条件:
最少两名董事,可都为国外自然人。都需持股(最少一股即可)最少两名股东,可都为国外自然人或法人需任选Managing Director、Chairman(可选两名董事任职)绝大多数领域允许100%FDI
股东、董事材料无需涉外认证、公证
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一般为130,000Tk)
采用认缴制,注册资本不必一次性缴清,初次实缴资本也无强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