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是目前中国企业发展美洲市场的核心投资区域;其营商环境在美洲排名第六。巴拿马运河航运、金融服务、科隆自贸区和旅游业是巴拿马经济的主要支柱,金融业和转口贸易发达,并在经济中占重要地位。
1、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实体,无论国籍与居住地,
2. 公司注册资本:巴拿马政府对其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10,000美元作为最少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可划分为100股每股100美元。
3. 董事:最少需有三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没有任何国籍上的限制。
4. 管理人员:每家公司都要委任一名主席(President),一名财务秘书(Treasurer) 及 一名公司秘书。他们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一个人可出任多于一个职位。
5. 公司注册地址:注册地址必须位于巴拿马。
6. 巴拿马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必须有SA、GMBH、CORP等含有"有限责任(limited liability)" 意思的字眼,但不能使用Limited或LTD ,另除非经过特许,否则公司名称不能出现 BANK、TRUST、MUTUAL FUND、INSURANCE,或是Reinsurance 等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