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亚外国公司注册
外国公司在利比亚的注册仍受利比亚商业法23/2010和经济部法令207/2012的监管。这些法律规定了成立公司的形式以及外国人在利比亚创业的领域。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那些正在考虑在利比亚建立合法业务或进入利比亚市场的外国人可以选择的选项。
分公司
对于希望在利比亚建立合法机构并注册公司的外国人来说,此选项是最有利的,在利比亚建立公司分支机构将使外国公司对利比亚实体拥有100%的控制权。
在利比亚注册外国公司分公司所需的最低资本投资为250,000利比亚第纳尔,注册期限可以是一年、三年或五年。某些活动允许成立和注册公司分公司,这些活动和类别列在 MoE 法令207/2012 中。
尽管该分公司将由外国公司100%拥有,但监管要求其副公司的分公司经理必须是利比亚国民。我们可以协助满足这一要求。
合资公司
根据经济部第 207/2012 号法令,外国人可通过与利比亚合作伙伴建立合资公司的方式在利比亚建立合法实体并进入利比亚市场。此类成立形式的限制主要在于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合资公司的利比亚所有权必须至少为51%,此外,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的大多数成员也必须是利比亚国民。
所需最低资本投资为100万利比亚第纳尔(LD),其中1/3必须在公司成立前支付。
根据投资法公司
根据《投资法》第9/2010号规定,您可以在利比亚注册公司并开展业务。但是,某些行业将使您的公司有资格根据利比亚投资法进行注册。
此类注册将为投资者提供税收和关税豁免等便利。
代表处
注册为外国公司的代表处是银行业主要使用的一种形式。许多国际银行使用这种形式在利比亚设立代表处,并协调和推销其在国外的业务和服务。
然而,许多其他公司的目标不是获得当地合同或在利比亚赚钱,而是使用这种成立形式来合法代表他们的公司并在利比亚开展营销活动。
通过利比亚经销商/商业代理经营
在利比亚,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利比亚代理人开展业务,该代理人应为经授权的商业代理人。潜在代理人需要获得主管当局(经济部)的许可才能在利比亚开展业务。代理人必须获得许可并在经济部商业代理部门注册。
此形式对于外国公司获准进入的领域没有任何限制,唯一的原则是该实体必须是其管辖范围内的持牌实体,且与与当地代理商签订代理协议的实体为同一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