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材料及流程
震惊!原来注销个体户还有这么多门道?想知道如何正确、高效地完成个体工商户的注销吗?别担心,这篇文章将为你详细解读每一步流程,并提醒你注意关键环节,助你轻松完成注销!
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税盘、公章、清税证明;
4、非本人办理的,提交统一格式的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及《委托代理人证明》并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销税务登记:
1、纳税人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
2、税务机关受理窗口初审、检查或转稽查部门。
3、县级局审核、审批,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
4、县(区)局审批后,税务机关出具税务注销回执。
注销工商登记:
1、拿到税务注销证明后,前往工商所办理注销执照。
2、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3、工商部门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4、首席代表签署意见,报主管局领导审批后准予注销。
5、申请人凭企业委托书在窗口领取《注销许可证决定书》,并进行公示。
注意事项:
有领购发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发票供应窗口清理缴销发票。
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
如有应补税费款、欠缴税费款的,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
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主营业务:
1、工商业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公司地址等;
2、执照收转:北京公司执照收购转让(停批公司执照转让);
3、核名业务:工商总局核名、疑难核名、加急核名等;
4、资金业务:显账、增资验资、垠行冲量等;
5、财务税务业务:记账报税、税务登记、企业年报等;
6、异常解除业务:注册地址异常、企业年报异常、税务异常解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