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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中心需要什么资质

发布时间:2020-02-08 22: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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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康复中心需要什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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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要求,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疗机构、护理机构,打通专业康复医疗服务、临床护理服务向社区和居家康复、护理延伸的“最后一公里”,我委组织制定了《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试行)》《护理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及管理规范(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设置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功能定位以贴近社区、服务家庭为主,对于推进分级诊疗、促进医养结合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属于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的设置审批权限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确定。鼓励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集团化、连锁化经营,建立规范、标准的管理与服务模式。对申请举办集团化、连锁化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的,可优先设置审批。

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纳入当地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医院感染防控等服务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相关专业管理规范与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四、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应当与区域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建立协作关系,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有条件的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可以采取家庭病床、巡诊等方式提供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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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需要设置审批的);

(二)符合《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试行)》《护理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康复中心的职能与任务

1.在同级残联的领导下,协助残联康复部制定本地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做好残疾人康复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2.配合同级残联完成康复任务和其它业务,对残疾人进行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综合康复服务,成为本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示范窗口。

3.培训康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4.协助建立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指导区、县(市)康复服务机构业务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推广实用技术,组织上门服务。

5.开展康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为制定康复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分级标准残疾人康复中心按照建设规模、人员配置、业务部门设置、技术水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20张(养护床位)。

(三)人员配置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24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至少配备1名康复医师、2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人员)和2名特教教师。

(四)业务部门设置

1.康复门诊部:设有儿童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室。(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2.肢体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康复训练室(PT、OT)、引导式教育训练室。

3.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感统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

4.社区康复指导部:设有培训教室。

5.有条件的可设孤独症儿童康复科室。

(五)技术水平

1.功能测评和能力评估:脑瘫儿童功能测评:运动发育、肌张力、姿势异常、智力评价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检查。智残儿童能力评估:运动、感知、认知、语言交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能力评估。

2.康复训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运动功能、姿式矫正、日常生活活动、语言交往训练和引导式教育。开展智残儿童六个能力领域康复训练。

3.配合同级残联康复部完成有关康复工作任务,指导社区康复训练服务,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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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50张(包括养护和治疗床位,其中治疗床位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三)人员配置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60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7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

每10~15张训练床位配1名康复医师,每10张训练床位配备1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人员)、3名康复护理人员。配眼科技术人员、假肢与矫形器技师各1名,特教教师不少于2名。

(四)业务部门设置在一级基础上设:

1.康复门诊部:设有各科康复门诊、功能评定室、化验室、放射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理疗室、药房等。

2.肢体康复科:设有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室。

3.低视力康复科。

4.康复工程部:可利用各级辅助器具中心资源,协作开展辅助器具服务。

(五)技术水平在一级基础上,开展以下康复业务:

1.康复训练:肌力、耐力、关节活动度、平衡、步行等训练和牵引疗法。

2、电疗、透热治疗、光疗技术。

3.针灸、按摩等传统疗法。

4.低视力康复:提供低视力检查、助视器验配、视功能训练及助视器供应等服务。

5.社区指导:配合同级残联康复部完成康复工作任务;指导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对基层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康复工程:家庭康复的环境改造指导,简易运动治疗和作业治疗器具、矫形器、助行器、自助具的制作和训练指导。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50张(包括养护和治疗床位,其中治疗床位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三)人员配置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60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7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

每10~15张训练床位配1名康复医师,每10张训练床位配备1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人员)、3名康复护理人员。配眼科技术人员、假肢与矫形器技师各1名,特教教师不少于2名。

(四)业务部门设置在一级基础上设:

1.康复门诊部:设有各科康复门诊、功能评定室、化验室、放射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理疗室、药房等。

2.肢体康复科:设有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室。

3.低视力康复科。

4.康复工程部:可利用各级辅助器具中心资源,协作开展辅助器具服务。

(五)技术水平在一级基础上,开展以下康复业务:

1.康复训练:肌力、耐力、关节活动度、平衡、步行等训练和牵引疗法。

2、电疗、透热治疗、光疗技术。

3.针灸、按摩等传统疗法。

4.低视力康复:提供低视力检查、助视器验配、视功能训练及助视器供应等服务。

5.社区指导:配合同级残联康复部完成康复工作任务;指导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对基层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康复工程:家庭康复的环境改造指导,简易运动治疗和作业治疗器具、矫形器、助行器、自助具的制作和训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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