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作为企业对外形象的标志性象征,拥有区别于其他商品、服务来源的独特魅力。据相关数据显示,虽然目前我国已注册的有效商标近6000万件,但每天都有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在挖掘着更有商业价值的商标。其中就有一部分人,专门以挖掘企业商标漏洞,然后抢注商标,进而对企业发展造成阻碍。对此,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多类注册保护的必要性是多少呢?
企业在注册商标时,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本人或企业代表前往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二是通过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当然,一般的企业会选择通过代理机构办理,在实际服务中会发现,相当一部分客户是因为自行申请注册商标受阻耽搁了商标商用、产品上市等,才决心交付给专业的人士处理。
在申请注册商标时,企业会发现现行的《表》中一共有45个类别,每个类别中又有许多细分的小类。对于商标注册类别的选择,一般代理机构或商标代理人会给出“全类注册”的说法。但是基于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不同,“全类注册”自然不适应于所有企业。
全类注册
1,企业获取商标全类别保护,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申请认定,此法门槛极高,不适用于普通企业。二是企业对商标进行全类别的注册保护,所有企业都可以执行此法;
2,对于普通企业,全类注册单单是商标局收取的官费已高达4万多人民币,加上商标后期的维护管理成本,对普通企业来说是一笔巨大的支出;
3,对于实力雄厚的企业,一般可以采取全类注册的做法,因为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陆续有不怀好意的人士在抢注企业的商标,包括近似商标、负面影响商标等,进而危及企业的发展,或是通过高价卖出的手段要挟企业。
对此,全类注册的做法还是由企业仁者见仁,自行抉择。认为,无论企业的资本或多或少,对企业商标的保护工作仍不能落下,多类保护终究是企业商标保护的首选策略。
对于商标多类保护,企业主要考虑注册的是核心以及辅助同业类别即可,其他无关的类别可以忽视不计,比如化学原料、颜料油漆、军火烟火等,就算无关类别可以注册成功,也极其容易因与实际商品、服务不同遭到商标撤销,或连续三年未使用遭到商标撤三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