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指点兔!
[全国]

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0-04-28 14:57:51
浏览:631

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创业也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大家都有所了解,还可以称文网文、网文、网络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涉及的范围很广,一般包括:网络音乐、游戏、演出局、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网吧、网络竞技平台七大类。我们该如何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呢?


现转让公司:


注册名称:四川成都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300万

注册时间:2018年9月

法人代表:李某


两把刷子马燕1


注册名称:北京某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500万

注册时间:2019年6月

法人代表:刘某


经营以下产品或服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2、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3、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4、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5、网络音乐娱乐;

6、网络游戏;

7、网络演出剧(节)目;

8、网络表演;

9、网络艺术品;

10、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免责声明:该文章内容及资源由会员发布或转载,本站仅提供空间服务;如涉及侵权(版权/著作权/肖像权/商标等)请联系信息发布者删除,如需平台帮助请联系QQ:505857069,相关法律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8号-《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4-17条。

© 2020 指点兔

粤ICP备18159886号 深圳市起兴互联网络有限公司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