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发改就业[2020]293号)意见指出,调整优化部分消费税品目征收环节,将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的消费税由进口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征收。这样的调整对于企业和消费者而言存在什么影响呢?对于企业来说,一般销售环节的价格是高于出厂价格,在税率和计税方法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缴纳的消费税额会增加。而对喜欢奢侈品的人,由于最终消费税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因企业销售环节可能被多交税,导致购买这些商品价格会上涨。
说实在的,消费税作为流转税的一种,存在感不比增值税,但实务处理中应该注意的事项,会计们也绝不能错漏。消费税会在哪些环节征税?与增值税,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有什么关系?在实务中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1、消费税的征税环节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会通过价格杠杆控制消费,引导消费方向,调整消费结构。一般存在如下的征税环节:
2、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征税辨析,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的关系,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关系
(一)与增值税的征税辨析
消费税与增值税之间的联系:
1.消费税与增值税同属流转税,都是对货物征税。
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同时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两税的计税依据一致。
3.两税在特定环节(比如:生产环节)同时缴纳。
(二)与附加税费的关系
消费税属于流转税,只要缴纳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缴纳附加税费。
(三)与企业所得税的关系
消费税的缴纳是通过“税金及附加”核算,所以,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消费税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准予扣除项目。
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3、消费税的实务中的注意点
(一)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委托方,扣缴义务人是受托方(除受托方为个人外)。受托方只是消费税扣缴义务人,而非纳税义务人。
(二)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从高适用税率。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
(三)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四)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