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质标准的要求,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对企业相关人员的要求为总计7人。
其中人员专业要求是: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建筑学、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结构等7项专业内容,并且每项专业1人。乙级人员至少达到7人;
人员身份要求是: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要求是: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