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指点兔!
[全国]

菲律宾(PHILIPPINES)领馆加签医疗产品出口证明

发布时间:2020-08-06 17:43:39
浏览:645

菲律宾(PHILIPPINES)领馆加签医疗产品出口证明专业代送,全国覆盖68个驻华使馆;支持3大领区办理;服务更全面

1.国内领事加签中的“单加签”

所谓国内领事加签中的“单加签”,是指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文书拟送往国外使用前,办-理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加签后,文书使用国告知,无需办-理该国驻华领馆的领事加签,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这通常被叫做“单加签”。

 

2.国内领事加签中的“加签”

所谓“加签”,是指我国涉外公证或商业文书在送国外使用前,办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加签后,还需按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领馆的领事加签,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这通常被叫做“加签”。

 

3.如何知道要办-理单加签还是加签

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有关驻华领馆和文书使用国的要求办-理单加签或加签。

 

2007年9月起按CCPIT新规定,CCPIT加签文件不能直接在文件上加签,要做成证明书的形式来加签。

 

什么是领馆加签?

领馆加签,简称领事加签(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又称“外交加签”。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加签机构的较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

 未命名107.jpg


免责声明:该文章内容及资源由会员发布或转载,本站仅提供空间服务;如涉及侵权(版权/著作权/肖像权/商标等)请联系信息发布者删除,如需平台帮助请联系QQ:505857069,相关法律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8号-《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4-17条。

© 2020 指点兔

粤ICP备18159886号 深圳市起兴互联网络有限公司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