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在医学领域,用于各种疾病的诊断及领域,其他大部分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化学、生物、医药领域。除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等按规定不授予外,其它在医疗工作中产生的科技新成果,只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都可申报专利。
目前医院申请专利大部分以器械、卫生材料、药物的配置工艺和方法等为主。在方法、中药、药物新用途以及生物材料等方面还有很大空间。按照请求保护的内容,化学、生物、医药领域可申请的发明专利可以分为产品、方法和用途三类
专利申请过程: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5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3个阶段。专利申请程序如下:
一、初步审查和公告: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在各地的下属部门和机构)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二、实质审查:
1、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3、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必进行实质审查即可授权。
4、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