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基金会的基本
1、成立申请表;
2、章程草案;
3、***正明和住所正明;
4、理事名单、身分正以及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成立条件及所需资料和需要人员要求
1.需要:1个理事长,1个副理事长,3个理事,1个监事,1个秘书长,需要18岁至今的简历,且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盖该公司的人事专用章或人力资源部章。理事长和监事简历的最后一个单位必须是北京的单位,
需要:4个。
2.产权证、房租协议或无偿使用证明及住所证明(房产用途为商用或者办公)
地址要求50㎡以上、抽查
3.理事长就是
确认发起人是谁(可以是个人或单位)
4.200万原始基金要在民政局指定帐户放10-20工作日不等
5.理事长、秘书长不能是任何一家公司或者机构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6.所有人员都不能是
7.所有人员提供一寸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