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注销之后,商标会怎么处置。很多企业一开始的想法大多认为,公司注销之后商标可以继续在其他地方使用,这么说也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样前后两句话中间应再加上一些条件才够完整,这样一来,这句话才是正确的。即在公司注销之后,企业需要在此之前及时将商标转让。否则注销后的公司,商标也会渐渐失去其效用。
商标作为企业的资产之一,具有无形的价值,因为它是一个企业的象征,企业对外的名片,人们一看到商标就会自觉联想到该企业以及该企业之下的商品和服务,这就是一个商标在企业经营最成功之处。所以在企业注销之前,应将商标进行转让,这样才能保有商标的效用,发挥它最后对于公司的价值。
公司在注销登记前未处置其旗下的商标,那么等到公司注销后,商标的有效期还没到期,该商标就可以继续作为公司的合法财产进行利用。商标法中有指出商标是可以转让的,只是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商标所有人在商标转让的过程中,应当将相似的或者相同的商标一并进行转让,没有一并转让的被视为放弃该转让申请,之后商标局会当面通知申请人。
等到商标转让申请通过核准之后,商标局会予以公告,自此接受商标转让的受让人开始拥有该商标的所有权。
公司商标转让需要哪些文件呢?
盖上相关部门档案章的公司注销证明,公司的清算报告原件,清算组资格备案证明,清算组同意转让声明(如果清算组已经解散,可以改成公司全体股东的同意转让书,并附上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签字),转让申请书和委托书,受让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上盖章。
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企业商标在此之前就已经决定归属的,企业可以进行商标转移将商标转移出来,据商标法表述,企业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去商标局进行商标专用权的转移手续。
商标作为一家企业无形的资产,在企业面临注销之时也可以为企业减少开支,为企业赚回一点资本,所以商标对于企业来说从开始到结尾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获得商标所有权就是获得了一项企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