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授权书印尼使馆双认证
1、提单的货权是shipper吗?还是consignee?
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单的货权正常是属于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所以要看提单的类型,不可一概而论;
按正常惯例,提单是货权的凭证,谁拥有提单谁就拥有货权。但前提是,要是正本海运提单,而其他指定货代给你的货代单在船公司方面是不具备任何流通性的。
2、如果客户要求记名,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要看装船前是不是收到了客户的全款,如果收到了全款,可以签记名提单;要是没有收齐款项,不签记名提单也讲的过去,但最好跟客户解释清楚,提单是物权凭证,公司规定不能在收全款前签记名提单。这个在行业内,客户都能理解。
3、有的客户只能接受提单consignee(收货人)是他们,那么我们又该怎样规避风险呢?
我们要明白,有时即使不放单也规避不了这个风险。那么我们接受的前提只有一个,那就是必须收齐全款。若实在是收不齐时,也可先签TO ORDER提单,但收齐后,要改为记名提单。提单上写:Consignee:TO ORDER;Notify party:SAME AS CONSIGNEE;这是合理的吗?
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的话,那么一定要提供一个有具体联系方式的notify party,要是不这么做,船到港之后,有可能会由于无法通知到进口商或相关责任方,以致货物无法被提领,严重的还有可能被海关没收,那就更麻烦了。如果是要申报AMS/ACI的话,还有可能导致被对方国家海关处以巨额罚金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