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门领事馆签章进口许可证
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签章,而不办-理外国驻华领事馆的领事签章?
绝大多数country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country的外交或领事机构签章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签章,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领事馆的领事签章,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签章。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签章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签章,不办-理外国驻华领事馆的领事签章。
是否可以只办-理外国驻华领事馆的领事签章,而不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签章?
不可以。首先,外国驻华领事馆或领事馆只能确认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其次,外国驻华领事馆没有我国内公证或商业文书出证机*关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涉外文书必须先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签章,而后外国驻华领事馆再确认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领事工作进入发展新时期。包括领事签章在内的各项领事工作在整体外交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同时也越来越被老百姓所熟知。
什么是领事签章
领事签章与生活中常见的“产品质量签章”或“签章许可”不同,我们这里所讲的领事签章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签章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签章)或印章属实的活动,其目的就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因此,形象地说,人出国要办-理签证,而文书出国就要办-理领事签章了。
随着出口主体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和单据形式种类复杂化,为了维护广大申请单位的切身利益,减少贸易磨擦,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价格类、特殊商业INV等单据(证)划归以商事证明方式予以签章。
涉外商业单据 主要包括:
1、商业INV(限于L/C结汇且Invoice中不含任何“承诺性、性”条款);
2、重量单;
3、装箱单;
4、提单;
5、各类运输证明(如船证明等);
6、保险单;
7、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或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