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标转让是企业的权利之一。商标也是有价值的,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即使面临注销问题,也应合理化运用,不要浪费当初花费很多时间和金钱注册好的商标。
公司商标转让应该在公司真正被注销前办理,否则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后,其法律人格即消亡,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而商标权的转让属于法律行为,公司等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后,不可能也不应当再以该公司或企业的名义处置商标权等资产。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人已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的且未办理商标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将该商标注销。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注册商标,其专用权自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之日起终止。
公司注销对商标的5种常见处理方法:
(1)及时进行公司商标转让。
(2)商标未转让出来的,按照企业注销时清算报告中的决议决定商标的归属。
(3)如果在清算报告中没有表明商标权归属的,可以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就公司注销清算时遗漏的财产予以处理。
(4)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5)商标是以公司名义注册的,那么在公司注销以后商标权也就不存在了,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该商标。所以转让公司商标,应在注册公司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