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有效期
按照商标法的规定,成功注册的商标有效期为10年,起始时间从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算起。当商标的有效期即将满了,申请人若是有意愿继续使用的,必须在商标期满前12个月内完成续展工作,否则不再拥有该商标的所有权。当然,商标续展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才有了百年老品牌的说法。
商标未续展惨遭抢注的经典案例有如前期在微博上热搜的话题,网友纷纷调侃中国人民大学为校徽申请注册的第3446082号商标,因商标到期未及时续展被其他企业抢注了“人大”的图形商标,“人大”此后不能再使用该校徽,否则将视为侵权。
2,商标撤三
对于企业,他们在申请注册商标时为了商标使用后期得到全面的保护往往不会单独注册一个商标,一般会注册2~3个类似商标作为储备商标,这些商标称为闲置商标。此时,企业若是没有内部的体系,疏忽商标的管理工作,这些闲置的商标一般会被遗忘,并有被抢注的危险!企业如果在获得商标权的三年内,没有任何具体使用用途,在他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撤三”申请后,企业无法提供使用证明,商标局将撤销该商标。
对此,企业一方面要加强内部知产管理体系,对于闲置的商标必须两年使用一次。另一方面,商标使用过程中,务必保存商标的使用证据,包括宣传物品、交易凭证、合同协议等。
3,堤防侵权
商标的价值是在使用过程中不断提升的,而不是一蹴而就。企业在商标使用、未使用的情况下,应该高度重视竞争对手恶意抢注的动作。企业理应设立相关部门加以管理,在发现存在抢注侵权行为时,应该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否则等到他人商标证书得手,到时候维权就难上加难了!
4,合理使用
企业在拿到商标权后,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通过其他、任意的使用变用商标,对于以下的不规范商标使用手法,商标局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商标:任意改变商标(颜色、图像设计等)、商标中企业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而未经申报、不在注册的商品或类别上使用商标、自行转让商标等;
5,商标通用
商标沦为通用名称是商标使用不规范的后果,一般指的是商标在某一范围内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种商标、服务的名称,*终变成通用名称。一般来说,企业在获得商标权后,在经营中没有具体、明确使用商标,比如“xx牌xx”,容易形成通用名称,而商标法规定此时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商标,因为商标不具显著性。
综上所述,企业在获取商标所有权后,理应设立专人的知产管理体系,实时跟进商标运营的状态,商标使用过程中出现状况应该及时处理、不宜拖延。商标注册只是企业对产品、服务保护的第一步,如果不慎陷入这5个大坑,企业想再使用商标可能就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