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壳公司长期不经营被吊销会有什么后果?
创业路上,并非所有的公司都能按照老板预期设想的发展,中间可能会出现多个意外事件,导致公司不能继续经营,公司不经营了该怎么办?有的老板很任性,直接放任不管,认为没有营业额就不需要记账报税,最后公司被拉入黑名单成为失信人,再想回过头来注销,已存在各种异常,此时不得不踏上疑难注销的艰难路程。公司不经营决不能放任不管。
公司不经营如何处理?
造成不经营的原因有四种: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很明显,这种情况最简单,不用多言直接注销、立即注销。公司开了之后、拿了执照就应该要营业,但有些人开了公司后并没有做相应的营业活动,公司没有任何支出、收入等等,只是一个空壳公司。
公司长期不营业将被吊销执照吗?
会被吊销。公司是以营利为创设目的的,即公司设立的最直接动因在于通过公司这种市场主体资格,参与市场竞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执照。如公司有正当的理由不能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如因地震、洪水、罢工等不可抗力不能开业等,则不在公司法规定的限制之内。违反本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执照。
执照被吊销后仍然经营的怎么处罚?
如果被吊销执照还继续经营,就属于无照经营,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以下取缔办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执照而未依法取得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执照;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