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公司注册要求
1 .行业术语名称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投资基金”等字样。作为一个行政区划,“北京”是允许用在商号和贸易术语之间的。
2.单个投资者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此限)。
3.至少3名高及管理人员具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和运营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4.基金型企业的业务范围核定为:投资非证券业务、投资管理和咨询。(基金型企业可以申请从事上述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业务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一)发放贷款。(二)公开交易证券投资或者金融衍生品交易;(三)公开募集资金;(四)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私募管理企业注册资本(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实收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单个投资者(股东)的投资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此限)。
1.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此限)。
2.至少3名高及管理人员具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和运营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3.托管基金企业的业务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投资、投资管理和咨询。
私募基金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人数规定:虽然没有规定,但一般不适合50人以上;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超过50人;作为私募,无论什么形式,都不应该超过200人。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风险投资企业应至少有3名具有2年以上风险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及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职责。委托其他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投资管理咨询企业作为管理咨询机构,负责其投资管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