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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全北京公司注销业务吊销转注销及恢复正常

发布时间:2023-07-18 11: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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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全北京公司注销业务吊销转注销及恢复正常  徐文彪 

我是徐文彪,解决全北京各类疑难注销问题,吊销转注销、吊销恢复正常、不查账注销、资料不全注销等。您身边的企业顾问。如果您有以上问题,可以来电详谈。期待与您合作

对于公司被吊销了,该如何处理,分两种情况

1、公司没有什么价值,只要能把吊销处罚公司转成正常注销,这样就不影响法人及股东,这样情况建议直接转注销。

2、如果公司有高额的资产,那么就需要把吊销的公司状态恢复为正常,吊销转为正常,这样操作费用会高很多,具体要看公司情况。

吊销的后果: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2、《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4、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5、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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