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典当行经营许可证
如何办理典当行经营许可证
典当行经营许可证申请需要的材料
一、典当行经营许可的必备条件:
1、典当行必须有2个法人股,该法人企业必须成立满3年,法人股应当相对控股,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控股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
2、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000万元;
3、临街铺面,面积应在60平方米以上,承租或者拨付使用期限3年以上,原则上开业一年内不得变更经营场所。
二、典当行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1、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
3、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管理人员的简历;
6、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三、典当行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流程:
1、提交材料:要先向所在地商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要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
2、商务部审查: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商务部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商务部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复核
3、办理批件:然后商务部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4、公安机关审查: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公安机关审查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5、办理执照:工商局申领营业执照
四、特种行业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典当经营许可证是经营典当行或从事典当业务的合法凭证,是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和领取营业执照的前提,是经营典当行或从事典当业务的企业的合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