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北京公司吊销转注销的每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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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被吊销后的注销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在公司吊销后,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司资产和债务的清理。
2、注销税务:向税务局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缴纳相关税款并注销税务。
3、注销社保:办理社保注销手续,移交社保相关材料。
4、公告注销:在公司所在地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通知相关方进行债权申报和异议提出。
5、注销工商: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领取注销证明。
6、清理债权债务:清算组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并通知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
7、注销印章:到印章登记机关办理印章注销手续。
营业执照可能会被吊销的4种情况:
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p取注册的情形。
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法》第22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皆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不申请注销。已经破产或者解散清算结束后却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对此名存实亡的企业,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4.逃避年检。企业年检制度,意在年度审视企业经营状况并就此备案公示,这是国家管理企业并维持企业经营秩序的必要手段,多数国家的企业法律皆有类似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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