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办理成都市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资格申请;
事项名称: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承办机构:电视剧处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行使层级:省级
权限划分:
1.《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
2.《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材料初审并转报縂局
设定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具体规定内容:
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应当经国家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后,方可制作电视剧。电视剧的制作和播出管理办法,由国家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规定。
依据名称: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具体规定内容: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核发,其他机构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机构向营业执照登记所在地市级或县级广电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由市级广电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省广电行政部门受理,受理时审核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如果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材料不合格补充材料。
审查: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8个工作日,如果材料合格审查通过拟制决定书,审查不通过不予决定或退回。
办结:
制证,发证,制证,发证1个工作日,核发《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受理条件: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或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台,申请的电视剧剧目须已获得縂局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
材料目录:
01.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请表;
02.书面申请报告;
03.编剧授权书;
04.合同或合作意向书;
05.制作资金落实相关材料: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